各学位授予点:
为做好2026年第四批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学位申请、审核工作请参见《广东药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广药大〔2025〕48号)《广东药科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试行)》(广药大〔2022〕143号)。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及印刷要求必须按照《论文格式模版》的规定认真执行。
二、各申请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及其导师和相关人员务必认真阅看《2026年第四批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及授予工作安排》(见附件),并按要求认真做好各个工作环节。
三、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的规定,申请保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须于9月30前在系统提交保密学位论文申请。未经提交申请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学位论文,一律按公开论文处理。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印制、论文评议及答辩等相关费用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开支,论文评议及答辩费用由学位点依托学院审批。
五、在外单位做论文工作的学生,原则上回本校进行论文评阅及答辩,请相关导师通知各自的研究生做好准备工作。答辩形式为现场答辩,请根据学校管理要求,做好外校人员来访报备工作。
六、我校所有申请学位的论文都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学生通过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经导师和学位点审核后,研究生工作秘书于9月27日前统一通过系统提交研究生院检测,逾期不予受理。
七、学位论文检测通过后,学生通过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经导师和学位点审核后,研究生工作秘书于10月8日前将论文电子版上传到指定盲审平台,由研究生院统一外送盲审。
八、请各学位点依托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给 2026 年第四批申请学位研究生及其导师。学位申请全流程审核须在系统开放时段内办结,系统关闭后不予补开,请合理安排申请提交时间并密切跟进各流程审核进度,确保各级审核的所有流程环节均在系统规定时限内完成。论文答辩工作须于 11 月 23 日前全部完成。
(注:文中提及的有关管理文件请到研究生学院主页“学位工作”“管理规定”栏下载。)
附件: 2026年第四批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及授予工作的安排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