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制造业当家、产教融合(基地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东药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我校确定了“制造业当家”、产教融合(基地联合培养)专项计划2024年全日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制造业当家”产教融合(基地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时应实名,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与信箱: 020-39352060,yjsc@gdpu.edu.cn。
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审查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通过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取得拟录取资格者,一经发现核实,按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将另文公示。
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检录审核同意,录取结果方为有效。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