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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4-16 10:05    阅读次数:

各用工单位、同学们:


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20256学年校内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招聘条件

详见《附件1.2025-2026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信息汇总表》,研究生三助一辅”学生工资按照粤府函〔2025〕23号文件执行。

二、学生申请要求

所有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一)所有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行为表现良好;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招聘及面试时间

4月16日-4月20日12:00截止

四、工作流程

(一)请有意报名的学生填写《附件2.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于4月20日前发送至用工单位联系人邮箱。

(二)用工单位筛选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面试。收到面试通知的学生带附件2纸质版参加用工单位面试。面试通过后向用工单位提交附件2纸质版。4月20日前仍未收到面试通知则代表未录用,可待下次放岗时继续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

(三)4月16日起,学生经用工单位培训合格后可上岗。

(四)420前,各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已签名盖章的用人计划表纸质版及录用学生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纸质版。

(五)工资发放:各单位做好研究生“三助”的考勤登记、工资计算,每月5日提交上月的工资发放相关表格(附件3、附件4)盖章纸质版,如遇节假日提交时间顺延至假后第一天。每月月末发放上月工资。

五、材料提交方式

纸质版:至大学城校园教学区C404,联系人:章老师 39352691。

  六、注意事项

(一)各用工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批准的岗位数组织研究生三助一辅”活动。

(二)各用工单位每月需按时提交工资情况表。因未能按时提交材料或表格错漏需要更改造成工资延迟发放的,由各用工部门自行向学生解释。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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