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为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落实分类指导、分类考核要求,科学精准选拔人才。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1.中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与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的各项政策、方案及决议,结合本院学科实际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细则需明确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类考核的内容与方式,统筹协调本院复试全流程各项工作,严把工作质量关、公平关,压实各项工作责任。
2.根据实际招生考核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开展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相关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由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翔实记录复试情况、严格完成考生身份验证、规范操作复试系统、精准协调工作进度、整理归档复试相关材料等各项具体事宜,确保复试考核流程规范、结果真实有效。
3.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管理人员、专业导师共同组成,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通过与考生面谈、查阅考生相关佐证材料等方式,全面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重点核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立由中医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严格对照学校纪委办公室及校级监督工作要求,全面负责对本院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成绩评定、调剂遴选、拟录取公示等全流程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及时排查工作短板、督促整改落实,受理相关工作异议与反馈,严守招生工作纪律,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规范透明。
三、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在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内医学技术(105800)A线的基础上,根据各个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详见本院公布的复试名单)。
四、调剂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方向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工作具体细则另行公布。
五、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临床实践能力、外语水平、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本专业复试采用现场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毕后再进行调剂考生复试。
(一)一志愿复试比例
根据报考专业方向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复试资格确定原则如下:
①专业方向招生计划≥3时,按照录考比约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专业方向招生计划=2时,按照录考比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③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时,按照录考比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④上线人数未达对应复试比例的专业方向,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二)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标注原件的则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原件核验(请按以下顺序于左上角装订并写上准考证号及姓名):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生:学生证原件照片页+注册页,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需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②往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学位者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可提供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8.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10.《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原件(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11.《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其复试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三)复试实施细则
1.复试方式由我院自主确定,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将统筹安排,严格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和流程等相关要求,详见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严格采取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复核,以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核。复试过程坚持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要求考生参加复试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复试试题内容、过程等相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3.复试将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严格落实分类指导、分类设计复试内容要求,实行差异化考核: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运用能力与科研创新潜质;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实践操作能力与职业素养。复试可综合运用面试、实验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及我院要求的其他考核内容,具体详见我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4.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情况,同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复试基本流程
1.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小组秘书进行人证识别,完成身份核验后,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并负责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3.复试小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复试小组须现场独立打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上交,任何人不得改动。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同步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五)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一志愿复试考生
报到时间:3月23日8:00-8:30
综合与专业实践能力面试时间:3月23日8:30-17:3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间:3月23日9:00-17:30
第二批: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专业间调剂考生)
报到时间、复试时间随调剂复试通知一并发放。
报到地点、临床实践能力面试地点、综合面试地点均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283号(即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1楼会议室)。
(六)复试基本流程
1.临床实践能力面试(满分为30分)
(1)考试内容:根据各专业考生抽签面试题目。
(2)考试时间:每人10—15分钟。
(3)考试形式:现场作答。
(4)考核评分:按标准答案得分点进行评分。
临床实践能力仅面试1次,且成绩在本年各批次复试中有效。
2.综合面试(满分为70分,需携带个人简历≥1份)
(1)考核内容:
①外语水平考核:医学相关短文朗读及翻译,满分20分。
②业务素质考核:临床思路及临床知识的综合运用,满分50分。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分合格、不合格档次。
④综合素质考核:不计分,分合格、不合格档次。
(2)考核时间:每人10—15分钟。
(3)考核办法:面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具体面试顺序以现场安排为准。
(4)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各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七)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计算为临床实践能力面试成绩及所在综合面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之和,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录取
1.复试成绩按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则按调剂报名专业方向录取。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如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中医学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出现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即临床实践能力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三者之一的,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考生照片、证件、资格、特殊类加分等。考生在考试过程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公示
医学技术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监督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录像巡查、抽查,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到考场进行现场监察。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4.复议制度
在公示期内,学校及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5.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广东药科大学中医学院 电话:020-34080506
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0-39352060
广东药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电话:020-39352093
广东药科大学中医学院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