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关键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障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及《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落实分类指导、分类考核要求,科学精准选拔人才。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医药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另外,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二)根据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由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普通考生:在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合理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要求。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成绩要求不变。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普通计划,且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条件的考生,执行初试加分政策,初试成绩按加分后分数计算。
四、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1.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各专业方向的差额比例为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2.在达到复试基础分数线的前提下,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复试比例”的规则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计算结果若含小数点则向上取整;若最后一名考生总分并列,则所有并列者均进入复试。复试名单经研招办审定后予以公布,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及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学位者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录取前须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6.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10.《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11.《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其复试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三)复试程序
复试分批进行:第一批复试为一志愿复试考生;第二批复试为未进入第一批复试待录取名单、申请报考专业内方向调整的一志愿考生;第三批为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专业间调剂考生)。
1.考生报到
第一批、第二批复试考生需进行现场报到。
(1)报到时间:2026年3月23日14∶00--17∶00。
(2)报到地点:
报考方向为化妆品与皮肤科学、制药工程与合成新技术、广东省农科院创新班: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镇长命水大道13号,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行政楼502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60-88207939。
报考方向为生物技术与工程: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大学城校区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418室;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5820226596。
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
2.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4日9∶00--12∶00;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考核
复试均为面试,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业务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总分100分。
(1)外语水平考核,满分40分。
(2)业务素质考核,满分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分合格、不合格档次。
(4)综合素质考核,不计分,分合格、不合格档次。
面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序择优选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毕后再进行调剂考生复试。调剂要求详见《医药化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六、录取
(一)复试成绩按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的权重相加得出。各专业方向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方向不得调剂录取。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如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核查,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复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指未达到该项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考生照片、证件、资格、特殊类加分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
七、监督与申诉方式
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咨询联系方式
医药化工学院电话:0760-88207939
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院电话:020-39352060
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