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的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管理人员、导师组成,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三、一志愿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食品科学学院在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指标,分配各方向的招生人数,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
四、复试要求及程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比例和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复试比例根据各方向第一志愿上线合格生源不同复试比例不同,上线人数大于等于招生人数200%的专业,按招生人数200%复试;不足招生人数20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二)考生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1.2025年食品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5日上午11:00开始
3.学院将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面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并交复印件一份。第一志愿复试考生报到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10:00;报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镇长命水大道9号广东药科大学食品科学学院515室。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学位者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6)在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10)《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11)《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三)复试考试方式
复试均为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核、思想品德考核。
1.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表现,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2.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专业基础能力、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含专业英语)。其中:
(1)专业知识综合素质
专业基础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食品与营养专业知识结构的掌握程度、实践技能扎实程度等;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心理健康等。
(2)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阅读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复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五、调剂
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毕后再进行调剂考生复试。调剂要求详见《2025年广东药科大学食品科学学院调剂工作细则》,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复试成绩的计算
1.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标准分和复试成绩标准分乘以相应系数相加所得,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 + 复试成绩标准分×50%。
初试成绩标准分按总分500分换算为满分为100分的初试成绩标准分,换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总分/5
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在总成绩中占50%权重,外语水平(含专业英语)在总成绩中占50%权重。
2.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成绩为录取成绩。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综合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如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考生照片、证件、资格、特殊类加分等。在对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
七、监督与申诉方式
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在复试环节安排工作人员在场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八、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食品科学学院电话:0760-88207956
邮箱:88207956@163.com
研究生院电话:020-39352060
广东药科大学
食品科学学院
2025年3月19日
附件:食品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