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结合本学位点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落实分类选拔要求,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医药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学位点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根据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设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普通考生:在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合理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要求。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在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成绩要求不变。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普通计划,且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条件的考生,执行初试加分政策,初试成绩按加分后分数计算。
四、复试要求及程序
(一)复试比例和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形式,各方向差额比例为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在达复试基础分数线的基础上,采用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分方向拟招生计划数×复试比例,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报研招办审定后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及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学位者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6.在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10.《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11.《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jsxy.gdpu.edu.cn/zsgz/xzzq.htm)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三)复试实施细则
1.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分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复试考生;第二批复试为未进入第一批复试待录取名单、申请报考专业内方向调整的一志愿考生(考生申请办法和流程,另行公布);第三批为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专业间调剂考生)。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校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评估,以及外语水平能力的测试。在复试成绩构成中,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占60%的权重,外语水平能力占40%。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为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复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2.1考生报到
2.1.1报到时间
(1)第一批:3月24日下午14∶00-16∶00。
(2)第二批:另行通知。
(3)第三批:另行通知。
2.1.2报到地点
(1)制药与化妆品方向: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镇长命水大道13号,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行政楼502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60-88207939。
(2)食品工程方向: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镇长命水大道13号,广东药科大学食品科学学院504室;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183-9381-0565。
(3)生物技术与工程方向: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大学城校区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331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9352201。
2.2复试安排
2.2.1复试时间
(1)第一批:
①制药与化妆品方向:3月25日上午9∶00-12∶00;
②食品工程方向:3月25日下午13∶30-16∶00;
③生物技术与工程方向:3月25日上午9∶00-12∶00。
(2)第二批:另行通知。
(3)第三批:另行通知。
2.2.2复试地点
根据报到时抽签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五、调剂工作
调剂要求及复试比例详见《医药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六、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各方向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方向不得调剂录取。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同类考生中,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总成绩,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如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监督与申诉方式
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八、其他
复试过程,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本学位点将做相应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
九、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207939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longyuan@gdpu.edu.cn
广东药科大学
医药化工学院
2025年3月17日
附件:医药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
医药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