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学位工作

关于开展2018届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01 11:21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18届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点:

为鼓励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工作,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根据《广东药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广药[2014]99号),开展2018届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各学位授权点推荐指标

学位点 学位类别 推荐指标

药科学院 药科学硕 9

药科专硕 9

中药学院 中药学硕 4

中药专硕 8

公卫学院 公卫学硕 3

公卫专硕 4

基础学院 基础学硕 3

昨床学院 临床学硕 3

护理学院 护理专硕 3

一、评选范围

1、 答辩成绩优秀(85分及以上)的2018届硕士学位论文。已申请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2、盲审双优(两个评审单位评分均为90分及以上)的非涉密学位论文,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可独立向研究生学院推荐参评。

二、评选办法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按下达的指标推荐学位论文(根据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各学科SCI期刊分区(简称JCR分区)表,优先推荐已发表高质量论文的学位论文),并将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外文收录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含JCR分区、影响因子)、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首页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学院。盲审双优论文也需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各学院推荐指标(不包括盲审双优论文):

2、研究生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初评名单进行综合评审,按不超过本学年毕业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10%确定入选名单。

三、奖励方式:学校将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指导老师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

四、具体评选条件及要求请参见《广东药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评选工作,推荐出高水平的优秀学位论文,并于6月6日前将评审表、证明材料、汇总表及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研究生学院,逾期不再受理。评审表及学位论文纸质版请交2份,其中学位论文纸质版须隐去学生姓名、学院、专业、导师姓名、已发表论文及致谢等信息。

相关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页—学位工作区下载。

研究生学院

2018.5.30

关于开展2018届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点:

为鼓励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工作,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根据《广东药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广药[2014]99号),开展2018届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各学位授权点推荐指标

学位点 学位类别 推荐指标

药科学院 药科学硕 9

药科专硕 9

中药学院 中药学硕 4

中药专硕 8

公卫学院 公卫学硕 3

公卫专硕 4

基础学院 基础学硕 3

昨床学院 临床学硕 3

护理学院 护理专硕 3

一、评选范围

1、 答辩成绩优秀(85分及以上)的2018届硕士学位论文。已申请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2、盲审双优(两个评审单位评分均为90分及以上)的非涉密学位论文,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可独立向研究生学院推荐参评。

二、评选办法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按下达的指标推荐学位论文(根据论文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各学科SCI期刊分区(简称JCR分区)表,优先推荐已发表高质量论文的学位论文),并将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外文收录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含JCR分区、影响因子)、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首页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学院。盲审双优论文也需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各学院推荐指标(不包括盲审双优论文):

2、研究生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初评名单进行综合评审,按不超过本学年毕业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10%确定入选名单。

三、奖励方式:学校将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指导老师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

四、具体评选条件及要求请参见《广东药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评选工作,推荐出高水平的优秀学位论文,并于6月6日前将评审表、证明材料、汇总表及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研究生学院,逾期不再受理。评审表及学位论文纸质版请交2份,其中学位论文纸质版须隐去学生姓名、学院、专业、导师姓名、已发表论文及致谢等信息。

相关表格在研究生学院网页—学位工作区下载。

研究生学院

2018.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