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生调入基本条件
(一)初试成绩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及接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及代码 |
调剂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要求 |
1007药学 |
1007药学、0710生物学、0780药学、0860生物与医药、1008中药学、1055药学、1056中药 |
1055药学 |
1055药学、0780药学、0710生物学、0860生物与医药、1007药学、1008中药学、1056中药 |
三、接收调剂程序
(一)报名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6年4月8日开通。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信息填报。
(二)调剂进入复试考生遴选
根据考生情况,综合评价确定拟参加复试名单。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发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考生按要求完成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
(三)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资格审查方式、咨询电话等信息由研究生院、中药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比例为:①方向招生计划缺额≤2时,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②方向招生计划缺额≥3时,按照约2: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名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复试。
(四)调剂复试时间、地点见“调剂服务系统”复试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按流程进行操作,对未接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系统将在24小时内自动解锁,我院一概不做解锁操作,解锁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五)学院初步确定待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于规定的通知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空出名额根据通过面试的调剂生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四、复试方式及程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药学院2026年调剂复试将采取远程网络方式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见“调剂服务系统”复试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按流程进行操作。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详见《2026年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链接:https://yjsxy.gdpu.edu.cn/info/1071/2533.htm)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复查时将进行再次核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药学院电话:020-39352128。
研究生院电话:020-39352060。
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