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药科大学药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药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工程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药学、中药、公共卫生、护理、生物与医药、电子信息、医学技术、营养与食品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热忱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踊跃报考。
一、招生学科和专业
具体招生学科和专业见《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类别、学制
学校不使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港澳台研究生,各专业招生名额依考生招生考试情况而定。
招收类别:全日制
学制: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生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报名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由教育部委托报考点组织,包括网上报名、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教育部委托下列6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黄建业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张旗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政编码:350117
电话:(0591)22867389,图文传真:(0591)22867389
5.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6.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至1月11日。
2.考生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的考试方式。
(三)网上确认
1月21日前,报考点组织考生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25年4月1日至4月11日期间,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我校各专业初试均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全国统考试题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初试统考组织工作具体由报考点负责安排。
(二)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实施。
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须提供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格复检,未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已录取新生按通知时间入学报到,并按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所招收港澳台研究生将在培养流程环节与学位授予标准方面管理参照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管理条例和质量要求。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奖学金和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民币)/年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为10000元(人民币)/年
(二)奖学金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全日制港澳台研究生可以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台港澳侨专项奖学金,可以参加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
(三)培养所在校区
1.集中授课环节:
(1)博士:广州校区
(2)硕士:学术学位型集中授课校区为广州校区;专业学位型086000生物与医药专业01与03方向集中授课校区为中山校区,专业学位型其余类别、领域集中授课校区均为广州校区。
2.论文实验、实践环节:由学院和导师根据培养计划安排。
3.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学生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以学院的安排为准。
九、其它说明
学校名称:广东药科大学
学校代码:1057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
邮政编码:510006
网址:https://www.gdpu.edu.cn/
联系部门:
1.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0)86-20-39352060
2.广东药科大学港澳台和外事工作部
联系电话:(00)86-20-39352082
广东药科大学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