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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及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6-20 17:04    阅读次数:

关于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及就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一级学科学位(或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

为使广大毕业生能够顺利、文明离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届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离校时间安排

时间:2017624日上午9:-12:00为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同学们可以提前去图书馆、各学院、宿舍等办理手续),其他办理离校手续为6月26日-6月30日(毕业典礼6月22日上午)6月30日毕业生必须离校完毕。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对毕业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早排查、早化解,确保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安全文明离校。

二、完善毕业生电子档案

629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毕业生学籍档案的审核工作:毕业生的个人简历、发表论文登记、学位授予审核等内容,确保毕业生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630将关闭各学院对毕业生档案信息修改、审核系统权限。

三、初次就业率

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28日。从即日起,各学院统计已就业的信息,要求必须有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并确保能与联系人取得联系以核查其就业信息,否则将在整理数据时将当作不规范的数据剔除。

四、毕业离校流程

毕业生可凭离校通知书(附件下载)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按照离校通知书的内容办理离校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带上研究生证及签好的离校通知书到研究生学院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毕业生本人自己领取)。

五、报到证领取

已交签好三方就业协议(手续齐全:企业、事业单位需有人事局接收函或加盖人事局公章;高校则只要协议书上加盖人事处的公章。)的同学凭签好的离校通知书6月24日上午9:00-12:00领取报到证,并凭报到证复印件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原来没有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档案转移(研究生学院)、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各学院)。

六、暂缓就业

已交签三方就业协议但人事接收关系手续不齐全和尚未签三方就业协议的,623日上午9:00-11:00到研究生学院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包括6月份之前尚未签暂缓就业协议的同学)

七、取消暂缓

6月初新交签好的三方就业协议和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研究生截止提交材料日期为620

73日到715日属于学校派送档案期间,不能取消暂缓就业

7月15日之后自行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农林下路)取消暂缓(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和签好的协议书)、打印报到证。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附件: 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毕业离校通知书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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