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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关于报送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03 14:36    阅读次数:

广药大研【2018】5号

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

一、请各学院对照《意见》要求,认真梳理本一级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并撰写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

二、研究生学院将在汇总各学院总结报告的基础上,撰写学校落实情况总结报告。请各学院于9月7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告送至研究生学院(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

附件: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总结报告(提纲)

研究生学院

2018年9月3日

附件: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总结报告(提纲) 一、本单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一)研究生导师队伍基本情况

(二)管理体系基本情况

(三)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二、本单位落实《意见》情况

(一)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 (二)根据《意见》制定实施细则的进展情况和主要内容

(三)落实《意见》过程中查找出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三、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建议

(一)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工作经验

(二)对进一步落实《意见》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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