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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7-13 16:20    阅读次数:

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

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位授权点所在单位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为做好我校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1进修班取得的成绩仍在有效期内。

    2、已通过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

    3、按要求通过所有课程考试,修满规定学分;国家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内科学要求)。

    4、通过开题审核,并已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要求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致);

    5、已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以广东药科大学或广东药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学位申请者本人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只认排名第一者)的学术论文不少于一篇。(中文以见刊,英文以online,论文公开发表截止时间为2020630日。)

    6、按规定已向学校财务处缴纳同等学力论文指导费.

    二、申请答辩资格审核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论文答辩资格由申请专业所在二级单位审核。

    各学位点716日前完成申请人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汇总并将以下材料交到研究生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一人一份、《申请人发表论文情况汇总表》。同时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研究生学院进行抽检。

    同等学力申请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到申请专业所在的二级单位办理答辩申请手续。

    1、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一式二份;《广东药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广东药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自评表》、《广东药科大学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各一式二份。

    2、“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同等学力信息平台)打印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内科学专业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全国同等学力信息平台打印的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一式两份)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属于申请学位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内容)。(一式两份)

    5、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成绩单(由二级单位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6、已在全国同等学力信息平台上传电子照片的申请人请提供与该电子版一致的纸板照片2张;若丢失此纸板照片的申请人可按照信息平台电子照片规格的要求拍摄学位证书照片,将该照片电子版上传至信息平台并另交该电子版一致的纸板照片2张。

    7、已缴纳论文指导费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未缴纳的,由二级单位开单据及时到财务处缴纳到二级学院帐户。不缴纳学位申请费人员一律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各个环节。

    三、学位论文检测及盲审

    1、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由二级单位汇总并在2020616前统一交研究生学院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以“课程进修班学号-作者-论文题目”形式命名),检测内容为从“摘要”起至“致谢”前的全部论文内容。

    2、论文盲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的学位论文实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论文网上评议系统进行评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合格的申请人严格按照按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和《学位论文电子文件上报具体要求》(见附件3)整理好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填写同等学力论文盲审信息汇总表,交由二级单位,于618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上传系统评审。二级单位报送文件夹命名规则:10573_学院名称_同等学力。上报文件夹内容包括:汇总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同等学力论文盲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四、学位论文答辩

    1、研究生学院对盲审论文结果进行分类汇总,及时将论文盲审情况反馈到各二级单位。对符合论文答辩条件的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可由导师安排9月4日前答辩完成 论文盲审合格的申请人还需及时登陆全国同等学力系统信息平台提交论文答辩申请。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举行会议,表决通过拟授予或不授予硕士学位名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负责整理好相关材料并于920日前向研究生学院移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全套学位申请材料。(见附件4)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汇总表。

    五、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由申请人本人领取,领证时间另行通知。已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申请人还须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信息平台提交最终版的学位论文

    六、档案存档

    研究生学院为申请人建立学习档案,并按规定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存档。

    附件请到研究生学院主页--学位工作---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1同等学力用表(含学生、导师、秘书用表)

    附件2: 同等学力论文盲审信息汇总表

    附件3:《学位论文电子文件上报具体要求》

    附件4: 等学力申请人全套学位申请材料目录

研究生学院

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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