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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4-12 10:16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学院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择优推荐相关项目上报省教育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申请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参加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项目研究内容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针对广东省及高校研究生培养面临的实际问题,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准确把握时代特征,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有五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

课程的建设以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为主线。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的体现现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较好的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课程学习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三、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申请单位须是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队伍、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

合作双方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落实、执行相应计划和制定,并负责研究生在“示范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四、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
  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成果较多;所属学科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原则上应在申报成功后一年内完成。
  请各相关二级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各项目的申报,保障项目申报质量。各相关二级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学院(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加盖公章、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交word电子文档1份),逾期不予受理。

相应表格请于研究生学院培养网页下载“省项目申报表格”。

研究生学院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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