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药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工作条例》
(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9年2月26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中要求,培养单位要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确保培养方案的严格执行。落实以教学督导为主、研究生评教为辅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监督机制。
2019年3月,研究生学院根据此文件及时制定了《广东药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工作条例》(修订稿),并征求了各学位点的意见。此次在吸收各学位点意见的基础上,主要参考广东工业大学与中南大学两所高校制定的相关文件,进一步修改制定本条例。现第二次征集各学位点及导师意见。
请各学位点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导师,于7月15日前将意见统一收集交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将根据提交的意见完善本条例。
研究生学院
20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