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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强校工程” 2015年度项目结题验收、2016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及2017年项目合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5-25 17:35    阅读次数:

关于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5年度项目结题验收、2016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及2017年项目合同的通知

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位点:

根据学校创强办《关于对广东药科大学2015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及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为更好的做好研究生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及成效,加快项目执行进度。现对研究生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进行2015年度项目的结题验收、2016年度项目的中期检查及2017年项目合同的签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的结题验收

1、项目结题采取材料验收结题方式,研究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利、研究报告等。

2、结题验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交由项目所在学位点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后送交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学校创强办。

二、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的中期检查

项目中期检查重点关注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经费使用等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交由项目所在学位点审查、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学院。

三、项目合同

2017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强校项目已经下达,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合同书》,交由项目所在学位点审查、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学院。

四、成果统计

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成果统计表,交由所在学位点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后送交研究生学院。电子版以“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同步提交研究生学院。统计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五、成果标注

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按规定用中文或英文标注“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强校工程’资助项目”及等字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的验收材料。

六、材料收集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完成相关项目的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材料(结题项目一式七份,中期检查项目及项目合同书一式四份),双面打印。于6月11号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位点统一送交研究生学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表格请自行在研究生学院培养工作下载专区下载。

研究生学院

201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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