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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22-12-23 00:01    阅读次数:


一、培养目标、学制与学习方式

1.培养目标

培养全面发展,能够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医学科研人才。

2.基本学制:3年

3.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招考方式及招生规模

1.2023年我校采用 “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2.招生规模:2023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4.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本科或硕士阶段或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学科背景。

5.英语水平要求

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CET-6≥425或CET-4≥500分或IELTS≥6或TOEFL≥80 或GRE≥325或TEM-4≥60或WSK(PETS 5)考试合格;②在英语国家(地区)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驻外使领馆提供的官方证明);③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最重要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专业性的学术论文。

外语水平证书有效期十年、学术论文有效期五年。

6.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附推荐信。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8.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9.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28日,所有考生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yz.chsi.com.cn/bsbm)进行登记(特别提醒:所有信息必须和证件上的一致),并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二)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10日,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教学C区3楼304(邮编510006)。

注意:仅接受EMS邮寄,如用其他快递导致材料丢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2.研究生学院收到考生材料后,组织招生专业学位点进行审核并公示。

3.考生须提交报考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并在考生承诺处签字确认,必须填写:a.应届考生:学生管理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b.往届已就业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c.往届未就业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请前往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工作-下载专区下载模版)。

(2)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前往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工作-下载专区下载模版)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考生:①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②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必须设置为6个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本科(未获得学位的不需提交)和硕士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考生:①本科阶段材料: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未获得学位的不需提交);②硕士阶段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到前补交) 。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5)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件与原件同等大小,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6)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不少于3000字,请前往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工作-下载专区下载模版)。

(9)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英语成绩证明彩色复印件(原件备查)。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10)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请前往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工作-下载专区下载模版)。


六、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考核阶段。

(二)初选

招生专业学位点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等三个方面用打分的方式进行初选,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3:1。初选结果在招生专业学位点网站上公布。

(三)复选

1.笔试:由招生专业学位点组织、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笔试。

2.学术报告:由招生专业学位点组织考生公开进行至少20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招生专业学位点成立专家组承担考核工作。

考核结束后学位点整理提交《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表》等考核材料。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考核工作在2023年5月中旬结束,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位点实施细则。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按各专业考生初选、笔试、学术报告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研招办审核后在招生专业学位点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审定通过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全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为十个工作日。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核、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为10000元/年;

2.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为15000元/年。

(二)学校设有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省级优秀研究生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奖、校优秀博士论文奖等,提供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酬金。


八、其他说明

1.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考核、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招生专业学位点联系咨询。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参阅本招生简章,核实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

3.考生网报结束后,务必保持报名系统内预留的手机畅通,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栏目通知,及时了解相关工作进度。

4.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学院提出申诉。

3.博士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0-39352093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9352060

招生专业学位点博士生招生联系电话:020-87616545


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
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数
备注
中西医结合
01中西医结合基础

10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实行责任导师负责和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导师组培养
02中西医结合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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