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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9-11 09:13    阅读次数:


广东药科大学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各一级学科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广药大〔2018〕60号),现将2018-2019学年广东药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一)学习满一年的在册全日制各类研究生干部;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肯干,能创造性的开展各种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

(四)热心为同学服务,办事公正,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自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合理化建议;

(五)凡在本学年受处分或仍在处分期间者不能参与评比。

二、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干部填写《广东药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表》,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打分,确定初选名单。

(二)初选名单提交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以下简称各学院),学院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本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研究生工作秘书、辅导员及导师代表组成)进行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9月27日前(逾期不再受理)报研究生学院(同时提交附件1-2的纸质和电子版),并附有关事迹证明材料,如:论文、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等,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复印一份)用A4纸张装订成册。

(三)研究生会和大班委员按比例推选出候选人(按研究生会和大班班委人数计算)直接交到研究生学院(截止9月20日前),由研究生学院组织评选。

(四)最后由研究生学院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公示5天后发文公布。

附件下载:

1、广东药科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表

2、各学院初评班干名额

研究生学院

2019年9月11日

联系人:刘太胜,电话:39352060

  • 附件【2019优秀班干.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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