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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批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6-27 15:24    阅读次数:

为了尽最大可能地减少疫情对学生升学就业工作等造成的影响,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受理对象

已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学位论文盲审、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且目前其他学术水平已达到学位申请要求的20212022届研究生。

二、具体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环节

相关要求

628日前


填写学位申请的相关表格


  各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登录《广东药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申请学位登记并打印。没有在网上提交申请的同学,将不受理学位申请。同时完善电子档案(简历从高中填起,将存入人事档案,请务必认真填写)、就业去向登记和发表论文登记。电子档案各项不能为空,如暂未确定的,请选择填写其他


73日前

分委员会

会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举行会议,表决通过拟授予或不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工作秘书在《管理系统》授予学位名单审核填写答辩日期、答辩成绩(百分制)、答辩表决票数、分委会表决票数、送审成绩1、送审成绩2(专家评阅人)、外语程度(CET-4/6


74日前

移交材料

分委员会向研究生学院移交(同时网上填写申请学位登记情况):

1)全套学位审批材料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汇总表

5)学位论文终版电子文件(需按要求命名,学位统一上交)


76-8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举行会议,表决通过授予或不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本项工作时间紧、影响大,请各学位点务必通知到位,以免学生错过学位申请。

三、学位证制作与发放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制作硕士学位证书并将学位证书发放到二级单位,二级单位视疫情情况和学生意愿发放或邮寄。必要时研究生学院可发放电子证明材料。


研究生学院

202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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